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科技支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若干措施》的通知 冀科政〔2022〕24号 2022-7-28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税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强化科技服务,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落地,省科技厅会同省税务局研究制定了《关于科技支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科技支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若干措施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2年7月28日 关于科技支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若干措施 一、建立应享未享“一本账”。2022年10月底前,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等为重点,建立涵盖“十三五”以来企业逐年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和加计扣除额度等情况的企业数据库,摸清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底数,建立规上、中小、小微3类企业应享未享台账,为高效、精准开展加计扣除科技服务提供基础支撑。 二、建设“智慧河北加计扣除”一平台。2022年8月底前,开发并上线试运行包括政策清单、专家讲座、企业留言、项目鉴定和“一键归集”5个板块功能的“智慧河北加计扣除”服务系统,让企业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其中“一键归集”功能针对研发费用难归集、费时间、耗人力的痛点,可自动生成辅助账和申报表,企业一键完成网上归集。 三、编制加计扣除政策“一本通”。组织技术、管理、财税专家汇集国家、省相关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针对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研发费用核算归集、集中研发费用分摊、研发项目鉴定等难点问题和常见问题,编制《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一本通》。帮助企业了解政策内涵、熟悉管理要求、掌握办理程序,让企业充分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红利。 四、打造一批高水平专业化服务机构。出台《河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业化服务机构工作指引》,强化省市县联动,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在研发项目管理、完善会计制度、研发费用归集等方面,提升对企业的服务能力,培育一批加计扣除政策“明白人”,打造一批基础好、能力强的专业化服务机构。到2022年底,高水平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数量达到20家以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专业化服务机构服务绩效开展年度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专业化服务机构资格。 五、开展政策宣讲全覆盖。由省科技情报学会牵头,联合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科技型中小企业协会、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等科技类社会组织,以及科技特派员队伍,组建政策宣讲团。针对不同领域、行业企业在享受政策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加计扣除政策常态化培训。2022年底,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有需求的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政策培训全覆盖。 六、推进百家机构进万企。省市县协同,引导百家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深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开展“一对一”服务,宣讲加计扣除等政策,协助建立研发管理制度,指导完善会计制度、规范研发支出、归集研发费用、建立研发辅助账,协助规范加计扣除留存备查资料,帮助解决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每年入企数量超过万家。 七、完善项目鉴定服务体系。修订《河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优化现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中事后项目鉴定方式,加大事前服务力度,及时开展企业自愿申请的项目鉴定,鉴定结果第一时间向同级税务机关通报。通过项目鉴定服务助力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降低涉税风险。 八、部门协同省市联动。省科技厅与省税务局等部门建立加计扣除工作专班,共同研究推进工作举措、及时解决加计扣除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各市、雄安新区工作专班沟通联系,定期调度和督导,形成推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合力。 九、落实财政奖补激励。制定科技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工作实施细则,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科技型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享受优惠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每年5月底之前落实资金拨付,10月底之前确定下年度奖补资金额度。 十、定期编制统计报告。省科技厅会同省税务局等部门,依托科技智库,按行业、地域、企业类型等,对全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确保应统尽统。每年6月、12月分两期编制统计分析报告,供各级各部门决策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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