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
(修理修配业) 单位名称: 采集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税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位:人、元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填表说明: 1、 本表由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分月如实填写,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进行申报。 2、 应纳税额:当“实际月应纳税经营额”≥“核定月应纳税经营额”时,应纳税额=实际月应纳税经营额×税率(征收率);当“实际月应纳税经营额” < “核定月应纳税经营额”时,应纳税额=核定月应纳税经营额×税率(征收率)。3、 已申报纳税额:是指纳税人每月实际已申报纳税的数额,包括核定的纳税人应纳税额和代开发票金额超过核定的应纳税经营额所缴纳的税额。 4、 应补税额=应纳税额-已申报纳税额。 附件3: 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汇总审批表 填报单位: 核定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位:元
填报单位负责人: 税源管理岗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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