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函[2007]10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1-11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局的工作思路要求,针对我省纳税评估工作开展不平衡、整体水平相对不高的现状,为推动纳税评估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向纵深拓展,特就加强纳税评估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四、建立健全各种预警系统机制。虽然目前各地依靠现行的CTAIS2.0及税收管理员平台做了一些初步的预警分析,但是对于实现评估的、依托的数据集中后的综合分析数据,特别是对各税种、各行业评估指标和评估模型等仍需尽快健全和完善,因此,省局将分别对各税种、各行业评估指标和评估模型进行积极探索、健全、完善,并力求科学、有效,便于指导全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探索,通过综合征管软件以及有关税收统计数据,运用数理分析手段,定期对本地区税收弹性系数、工业税负、商业税负、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负以及所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业的税负和征收力度进行详细分析,及时调查本地区税负出现异常现象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的强化管理措施。

  五、加强纳税评估案例的归集整理。省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纳税评估工作案例,并组织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编辑纳税评估优秀案例集,将此作为指导纳税评估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为解决评估工作遇到的难题提供最基础、最核心的素材。并将于2007年适当时间组织税源管理及纳税评估案例培训研讨班,同时对入选案例单位通过表彰等方式给予鼓励。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对在全国范围内征集的纳税评估优秀案例进行了评选,共评选出优秀案例一等奖12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见附件)。我省选送的二篇案例均获得奖励,其中福州市国税局上报的《预警分析账实核查---外企长期低税负纳税评估案例》获一等奖,泉州市国税局上报的《来料加工外商独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获三等奖。因此,省局决定对二个单位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通报表扬,并由所在单位对开展评估工作、撰写案例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评估案例评审情况的通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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