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各级国税部门应重视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既要做好发函工作,又要抓好复函工作。市局要及时发布将逾期提醒信息,督促各县局及时复函。县(区)局负责核实函接收工作的同志要及时登录函调系统查阅新函件。 七、税务总局呼叫中心对各地方税务机关使用函调系统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帮助,途径为:电话(4008112366)和金税工程运行维护网(http://130.9.1.248/)。 各地在函调系统运行过程中,可通过税务总局呼叫中心和税务总局金税工程运维网,进行操作咨询、问题解答以及需求上报。各地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局。 联系人: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郭春广 电话 0371-66767276 信息中心:郭彬慧 曲蒙 电话 0371-66767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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