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切换期间车辆购置税业务办理的通告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1号 2015-08-19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现用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将于2015年9月21日起停止使用,并进行新旧系统的切换。现就系统切换期间全省车辆购置税业务办理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时间安排 2015年9月21日18:00至2015年9月30日24:00期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将暂停对外办理车辆购置税相关业务,并关闭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系统。 二、恢复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时间安排 2015年10月1日00:00起,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正式启用,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系统同时恢复使用。 2015年10月8日起,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恢复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 三、车辆购置税办理业务提醒 为避免在系统切换期间带来的不便,请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根据本通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在9月21日18:00暂停办理业务前到当地办税服务场所办理有关业务。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国税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本次系统切换过程中,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您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主管国税机关,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通告。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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