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替代方案分析 结合以上业务构成可以发现,有以下影响增值税税负的变量:(一)存在17%、13%、11%、6%等多档税率。(二)抵扣应有合法抵扣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人力成本等部分项目没有纳入抵扣范畴。(四)针对特定项目出台了免税等优惠政策。 目前,大中型企业混业经营已成为常态,同时服务商、供应方来源众多,善于综合利用上述几个影响变量,借助于以下几个路径寻求最优调整方案: (一)从高税率向低税率转化、零税率转化; (二)从不能抵扣项向可抵扣、抵扣更多税款转化; (三)由自己组提供生产、服务到进行产品、服务外包,增加抵扣项; (四)集团内各子公司之间业务协调配合,合理定价,实现税收成本最优化。 (三)业务流程再造 通过对比方案,根据节税效果选择最优的业务流程方案,对业务流程进行调整,召开部门会议,通过制度、合同等确定新的业务流程,并持续关注可能存在的税务及商业风险。在利用税率差进行节税筹划的同时,还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是合同、财务核算应匹配。商业交易的实现大多是通过合同载体进行的,业务流程的再造应通过合同予以确定,发票的开具、财务核算科目的选择做到匹配、一致。 二是关注隐形税收、非税成本。业务流程的改变可能引发其他类型纳税义务,产生隐形税收(比如增加所得税),也可能引发其他商业成本,产生非税成本。如果隐形税收、非税成本大于节税额度,说明此项筹划不成功,当然非税成本有时无法量化,界定可能非常困难。 三是应有合理商业目的。我国针对避税行为出台相关的纳税调整办法,同时税务机关可以依据实质课税原则,对没有合理商业目的的交易行为进行纳税调增。 三、对金融、房地产企业的建议 2012年营改增启动以来,包括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先后展开营改增,由于部分行业没有实行营改增,当时面临的情况更为复杂,“税收洼地”效应在部分地区出现。一些企业在华税的协助下,通过业务流程再造成功实现税负的合理下降。 (一)其他行业借鉴 北京顺义某交通运输业企业,营改增后,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11%,由于进行税额不足,增值税税负增加明显。我们对其业务构成进行了分析,发现其全年业务收入中,有27%的业务性质属于装卸、搬运、仓储等物流服装业(“物流辅助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而恰恰此部分属于纯劳务收入,劳务成本较高,可抵扣进项少。经论证,采取以下方案进行业务再造: (1)通过分立重组将企业业务一分为二,分别成立业务单纯的交通运输公司和物流辅助服务公司,成立两个独立运营业务模块公司。 (2)该企业总收入接近2亿元,其中物流辅助业务收入5000余万,适用6%的税率后,进项税额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节税达200余万元。 (3)该业务通过分立重组实现,没有差生额外的所得税税负。在降低增值税税负的同时,实现业务类型的清晰化,财务核算更加规范,更加专业化,提高了企业的效率。 (二)对金融、房地产等企业的建议 目前金融、房地产适用6%、11%税率是大概率事件,较营业税制下5%的税率均有较大的提升,尤其是房地产,税率增加达83%,当然考虑到其适用抵扣纳税模式,增幅有所下降,进项税额的大小就成为企业增值税税负的决定性因素。国家层面的“减税”重在整体,侧重于中小企业,具体到具体企业是有增有减,因此提升税务管理的水平和税务筹划能力非常重要。比如,企业现阶段可以推迟大型设备的采购,待营改增实施后可增加进行税额。企业进行业务流程的梳理和优化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全面考察分析供应商、服务商。优先考虑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加强对抵扣凭证的管理;尤其对房地产行业,进项不足以及取票难恐成为房地产企业税负增加的首因。对于资管、信托等金融企业而言,在融资的过程中,也需要重视融资成本的抵扣发票的取得和管理,向自然人借款,无法取得增值税抵扣发票,可以借助第三方融资平台,增加业务环节,实现进项发票的获取。 第二,必要时,对混业经营业务分拆,避免适用较高税率,走专业化之路。对增值税下的“混合销售”业务而言,营改增后,成为混业经营,因此,核算的不规范会引发适用较高税率的风险。通过业务分拆,可以实现税负的降低,同时核算的规范化。对于金融企业而言,势必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可以积极利用税收优惠调整业务方向。 第三,进行产品、服务外包,增加抵扣项,提高专业性和创新能力。增值税的一大优势是鼓励专业分工,专业分工带来的是效率的提高和成本的下降。企业可以通过评估自产和外包的税收效应,积极改变商业模式。 第四,优化集团内的业务协作链条。集团内部各个子公司都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在业务相互协作配合的过程中,如何定价影响各子公司的应纳增值税额,可以根据各子公司的当期进项情况具体确定定价策略。尤其对于大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旗下各板块的子公司众多,分别承担各种职能,由于行业的差异性,成本构成、利润率差异很大,可以结合各子公司的情况统筹安排。 四、总结 业务流程再造是税务筹划的综合运用,在具体实施中,有赖于对组织架构、组织形式、商业模式、合同条款、财务核算的统筹规划,才能实现合法节税的效果。与此同时,税务筹划方案在确定的过程中还需要考虑与公司法、证劵法、房地产、建筑业等相关行业立法向衔接。唯有在深入分析上下游业务构成的基础上,借助于税法专业知识和“创造性思维”,才能为企业量身定做一套最优业务流程方案。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