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会[2013]30号 2013-12-30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103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结合新修订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我部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税屋附件: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财政部 2013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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