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财税字第241号 财政部关于国家基建计划安排中国农业银行的基建投资贷款免征建筑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87-10-06
摘要:最近,中国农业银行要求对国家基建计划利用该行基本建设贷款安排的投资免征建筑税。经研究,我们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精神,对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安排的利用中国农业银行存款发放的大中型项目基本建设贷款的投资,可给予免征建筑税。

财政部关于国家基建计划安排中国农业银行的基建投资贷款免征建筑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87]财税字第241号    1987-10-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成都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最近,中国农业银行要求对国家基建计划利用该行基本建设贷款安排的投资免征建筑税。经研究,我们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精神,对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安排的利用中国农业银行存款发放的大中型项目基本建设贷款的投资,可给予免征建筑税。

财政部

1987年10月6日

  抄送:中国农业银行,国家计委

标签: 金融业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