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2014]8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11-14
摘要:到2020年,形成与现代产业体系及社会服务体系相匹配、与社会充分就业相适应,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多样、中职高职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学校企业社会相互融合,体现终身教育理念,更加灵活、开放、多元,更具安徽特色、全国一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四、实施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十五)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与国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相衔接,实施安徽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省级示范特色职业院校、示范特色专业、课程体系、开放共享型实训基地和“双师型”骨干教师,支持中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一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各市、县(市、区)政府和大型企业要切实加强所办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和激励学校深化改革、特色发展、争创一流。坚持立德树人,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推动“五个对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突出实战和应用。完善技能大赛制度。创新顶岗实习形式,规范顶岗实习管理。建立专业设置省级信息发布平台和动态调整预警机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依托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一批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在中职学校开展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试点。原则上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进一步落实《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落实职业院校编内聘用兼职教师财政支持政策。建立一批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加快推进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信息化建设,开展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提高职业教育实践教学信息化水平。加强各级职业教育科研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

  (十六)职业教育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工程。适应我省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发展需要,培育发展一批急需专业和新兴专业,加快培养与企业转型升级需求相适应的技术技能人才。面向企业职工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基本消除企业职工无技能从业现象,提升职工适应企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技能。改革培养培训的模式和方法,企业参与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研究制定,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培训,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试点。以国家级、省级示范职业院校为主体,与大中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合作开展研究,共建一批省级创新创业基地和产学研合作联盟;推动职业院校与中小企业合作共建技术工艺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应用,加快先进技术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关部门每年选派一批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挂职,提供人才、科技服务。完善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建立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和企业转型发展。

  (十七)职业教育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技能扶贫和精准扶贫。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就业创业和脱贫致富能力,促进人口迁移,推进城镇化建设。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符合就业援助对象条件的,可参加公共职业训练基地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大力开展公益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以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领办人等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加强农民工及子女、残疾人及子女和城市转岗就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有效方式,让学习者自主选择培训学校、培训项目和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统筹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培训资源,以农业职业院校为主体,教育、农业、扶贫等部门联合建立一批职业教育扶贫致富培训基地。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同步规划职业院校布局。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发展、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和基层文化建设,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人才。统筹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促进农科教结合。

  (十八)职业教育徽文化传承创新工程。将徽文化和民族文化教育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加强徽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专业建设,着力推动传统手工技艺的教育传承,创建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对应文房四宝、徽雕、古建、铁画、铜艺、彩陶、剪纸等安徽特色传统手工技艺和戏曲、舞蹈、杂技马戏、传统医药等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30个集民族工艺传承创新、文化遗产保护、高技能人才培养、产业孵化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基地。鼓励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办学。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加强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影视制作、出版发行等重点文化产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十九)职业教育区域合作工程。完善区域合作政策和机制,支持职业教育开展跨区域、跨行业、多层次、多类型合作交流。吸引国内外职业教育机构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联合办学。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国(境)外高水平专家、教师和优质教育资源,实施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生海外实习实训项目,支持教师、学生参加国际国内职业技能竞赛。加强与长三角地区职业教育合作,共享区域职业教育资源,共建一批高端合作项目,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结合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支持在示范区内重点建设一批文化旅游骨干示范职业院校和专业,引导文化旅游企业与职业院校深度合作,扩大文化旅游类人才培养数量,提高培养质量。实施对口帮扶计划,建立和完善省级示范职业院校定点帮扶皖北地区和大别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等贫困地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制度,支持皖北地区加快职教园区建设,促进贫困地区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建立长效机制,办好内地新疆职业教育班。

  五、落实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保障措施

  (二十)落实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着力营造制度环境、制定发展规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等,切实发挥好保基本、促公平作用,更好地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强化省、市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充分发挥市级政府的重要主体作用,扩大市级政府统筹权,各市政府负责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发挥各级教育部门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职能,建立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其他有关部门分工合理、协调配合,行业组织和企业共同参与的管理新机制。

  (二十一)完善职业教育投入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政策,将公办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省加大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的投入,重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尽快出台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并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要求,调整职业院校收费标准。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

  (二十二)健全社会力量办学激励政策。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意见,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落实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财税、土地、金融等各项政策措施,创新以土地、工商、税收及人才引进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制定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具体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建立和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落实国家关于企业开展职业培训等方面投入相关规定,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

  (二十三)强化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定《安徽省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组织开展对各市、省直管县职业教育定期专项督导,重点督导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经费投入及管理、职普比例、结构调整、发展水平与办学特色等情况。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把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市县领导教育工作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省政府考评市和省直管县发展教育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注重发挥行业、用人单位作用,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二十四)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环境。适时修订《安徽省职业教育条例》。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和“校企合作示范典型”创建活动。按照国家部署,组织实施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活动。落实好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用优秀成果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运用各种媒体和网络平台,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加强社会舆论引导,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相关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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