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 [1] 王晓杰:《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重构》,《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 [2] 甘 文:《行政诉讼证据司法解释之评论—理由、观点与问题》,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3] 袁森庚:《税务稽查证据问题分析》,《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作者简介】李刚,厦门大学法学院;白达,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文章出处】《税务研究》2013年第2期 * 本文系李刚主持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和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20llB208)“海峡两岸税收程序法律制度比较与协调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1] 从参考案由中先选取“行政”、再以“税务”作为检索关键词进行检索,然后将检索结果作为案由检索词进行检索。北大法意“法院案例”数据库,2012年8月9日。
[2] 王晓杰:《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重构》,《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 [3]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第75条。 [4] 甘 文:《行政诉讼证据司法解释之评论一理由、观点与问题》,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5] 袁森庚:《税务稽查证据问题分析》,《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6] 李刚、周俊琪:《论税收债务人的主体资格》,《涉外税务》2006年第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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