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第一批供应外商投资企业免税供油计划的通知 国税函[1999]86号 1999-02-13 根据国家经贸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进口柴油、汽油后国内油品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8]65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总局核定的第一批供应外商投资企业免税供油计划(见附件)下发给你们,请按照国经贸贸易[1998]653号、88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免税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 1999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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