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建议

来源:中天运财税学院 作者:傅伟 人气: 时间:2016-10-15
摘要: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2月1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2016年6月29日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2016年是实行新认定办法的第一年,在紧张的申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2月1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2016年6月29日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2016年是实行新认定办法的第一年,在紧张的申报期限和对申报资料的摸索中,截止2016年10月10日,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三批次:7月25日、8月30日和10月10日)已全面结束,相关认定的评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从目前科技、税务及财政部门前期审查工作来看,今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存在以下新的情况:

1、高新技术企业取消复审,加强年度企业状况审核

2016年6月29日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在通知中明确: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同时废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2016年以后申请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在三年内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可享受税收优惠,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2、财政部门加强了对审计中介机构的审核力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明确规定:中介机构要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该项审核工作由各地区的财政部门负责,财政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各地区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部分地区需要提供中介机构当年的社保清单,退休注册会计师提供退休证书,审核严格的地方还需要进入国家注册会计师网站系统进行数据审核,并提供注协开具的事务所无违章情况说明,但因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文件(苏会协[2016]11号)明确规定:申请开具有关事务所和个人的惩处情况、收入情况、人员情况等证明时,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原则上不再出具相关证明。

3、税务部门加强对企业财务核算和加计扣除审核情况

2015年11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出《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要求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在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明确规定: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在此项规定要求企业财务核算清晰,要求有凭有据,并在税务部门检查时,重点检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部门企业因准备仓促,申报当年再去规划调整研发项目和经费,造成部分年份未能进行加计扣除,此项税务都要求做出合理解释。

税务部门不光要求研发费用账内核算规范,还需要企业提供辅助核算明细账作为检查依据,还包括研发费用是否达到比例要求、科技人员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服务)收入确认等项目审核。

4、企业知识产权情况

高新技术企业将知识产权进行了分类打分,将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等划为Ⅰ类;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划为Ⅱ类,且Ⅱ类知识产权仅限使用一次。在知识产权评分中Ⅰ类分数占比较大,还考察专利技术的先进性,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数量,获得方式。

5、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新的工作指引对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做了新的要求,不再是以前光看数量就能拿分,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转化;转让技术成果;许可使用科技成果;共同实施转化;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形式。

企业要通过编制成果转化汇总表及成果逐项说明将企业科技成果展现在技术专家面前,在此项过程中一定要将成果的核心描写出来,还要将成果与产品的关联性描述清楚。

6、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情况

新的工作指引将研发组织管理更加精细化,强调实质大于形式,以多种激励方式促进企业研发管理规范。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7、企业财务增长情况

新的工作指引要求在评审中加入财务专家,主要对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进行综合评价,但在高企申报书中明确填列近三年企业利润总额,在评审过程中,企业是否盈利也会成为评审的一个关键点,另外财务数据是否与企业纳税一致,该项变化极大影响了企业的评分。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失败的原因分析

1、研发项目

一般企业直接根据专利名称确定研发项目,项目名称与专利名称完全一致,根据新的工作指引,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如果仅仅以专利名称命名研发项目,太狭隘,体现不了企业新技术应用性,而且容易造成对先有研发再有专利还是先有专利再有研发的模糊认识,现在普遍的是专利的申请日期比企业研发项目开始时间还早,这让专家如何评审。

在编制研发项目RD表中的核心技术与创新点时,照搬专利说明书,有的像做装置的企业完全照搬专利说明书中的结构说明,甚者连说明书中的“所述“二字都未去除,RD表中的取得阶段性成果,在评审过程中已达成共识,一致认为是在项目周期内取得专利或技术诀窍等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

新的工作指引将知识产权进行了分类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等划为Ⅰ类;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划为Ⅱ类,特别强调了发明专利的重要性,部分企业是纯粹为了申报高企而报专利,全部是实用新型,报的专利技术性不强,更有甚者由专利事务所直接编,造成了知识产权与研发项目和产品的关键技术完全不搭界,张冠李戴,估计评审专家内心也是崩溃的。

3、科技成果

新的工作指引对科技成果转化形式进行了多样化,丰富了企业将研发的技术成果进行产业化的方式,并要求年平均转化5项以上,在高企申报,还需要将企业的科技成果进行描述,要描述出技术成果是什么,怎么转化的,应用在哪个产品中,应用的效果如何,是否产生收益,2016年通过了解很多企业在此处丢失城墙,且不说数量,首先知识产权跟项目和产品严重不匹配,明明成果与产品不相关硬要扯上关系,难,难于上青天。

4、高新技术产品

2016年省科技厅针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采取各县市限额申报,各地区也采取一个企业一批次只能申报1项高品,而坊间一直流传着未来税务局在认定高企中的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服务)收入,要以拥有高品证书为依据,否则不予以确认高新收入,现在看来这消息在未来几年可能成真。

在企业认定过程中还存在着企业产品型号众多,有的可能几百个型号,这就对企业自己归集高新收入时产生了困难,非标产品如何提供佐证材料也让企业头疼,这就造成了在申报过程中对产品描述不清,技术性不强,佐证材料五花八门的情况。

5、财务核算

2016年申报过程中,30%以上的企业2013/2014年都未在账内进行研发项目经费核算,2015年通过调调整出符合要求的研发费用,而税务检查中,税务部门要求企业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在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在实地考察中充分执行了这个政策,部分企业被要求提供明细辅助账。

另外税务重点关注的是企业审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做出合理解释,未来的高企要以税务数据为基础。

6、企业人员资质

2016年对企业人员要求做了较大的调整,去除了大专以上学历要求,科技人员也由30%降为了10%,此次调整对企业来说是好事,但是却加强了企业社保人员的检查力度,尤其是乡镇科技型企业,由于人员资质较弱,将面临极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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