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高[2018]24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2-07
摘要:各地科技部门要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宣传力度,各评价工作机构要做好注册信息核对和形式审查,加强服务和指导,配合税务机关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探索精准扶持新政策、新服务,积极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力量。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高[2018]24号       2018-02-07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24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全年受理企业注册,2018年10月31日前受理本年度企业提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请各评价工作机构(附件1)及时进行企业注册信息核对和评价信息形式审查,我厅将合理安排入库公示和公告的批次、时间。

  二、为了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做好评价工作与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衔接,根据《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有关精神,拟享受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评价工作系统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2017年度已入库登记的企业,请于2018年3月31日前更新数据,填报2017年度的数据。请有关企业尽早在评价工作系统上进行注册、开展评价,以满足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工作进度。

  三、为了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监督服务,今年下半年我厅将按照国家要求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开展已入库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工作。具体工作将根据国家要求另行通知。

  各地科技部门要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宣传力度,各评价工作机构要做好注册信息核对和形式审查,加强服务和指导,配合税务机关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探索精准扶持新政策、新服务,积极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力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网络操作有关事项请参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服务手册(附件2),服务平台将适时更新公布,请自行下载。

  联系人:

  业务咨询:高新处包佳杨陈华,87054023、87054142

  系统技术咨询:于兴,010-88656316

  附件:

  1.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名单

  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服务手册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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