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系列业务指引

来源:广东国税 作者:广东国税 人气: 时间:2018-04-09
摘要: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基本规定 1.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答: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 中华人民共和

  31.企业应在何时提供同期资料?

  答:42号公告规定,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天内提供。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32.同期资料的保存有什么规定?

  答: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的准备完毕之日起保存10年。企业合并、分立的,应当由合并、分立后的企业保存同期资料。

  33.企业不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有何法律责任?

  答:《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版)》填报规定

  34.《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版)》一共包括多少张表?

  答:2016年及以后会计年度,企业进行关联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一共包括22张表单:

  35.企业在报告年度存在关联关系,但与关联方没有发生业务往来,是否还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答:报告年度内没有与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企业不需要填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36.需进行关联申报的企业,是否22张表单都要填报?

  答:企业在报告年度内发生关联业务往来的,除填报表G000000、表G100000、表G101000外,应根据发生的交易类型据实选填表G102000—G108000,并同时填报表G109000及表G113010,如发生境外关联业务往来的还需按要求填报表G112000。报告年度所属期间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需额外填报表G113020。

  37.我公司是2017年4月1日开业的,应如何填报报告年度所属期间?

  答:正常经营的企业,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中间开业的企业,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企业,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企业,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如果你公司是2017年4月1日开业的,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应填报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8.我公司记账本位币为美元,能否以美元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答:不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除表内标明其他币种填报的项目外,均应以人民币填报,金额列至小数点后两位。

G000000《报告企业信息表》

  39.怎样区分“正常报告”、“更正报告”和“补充报告”?

  答:正常报告,是指报告期内第一次年度报告;更正报告,是指报告期内企业对已报告内容进行更正的为“更正报告”;补充报告,是指报告期后,由于企业自查、主管税务机关等发现以前年度报告有误而更改的报告。因此,前台操作人员在为纳税人进行关联申报时,应区分不同情况,勾选不同的报告类型。假设当年度企业报告期为5月31日,详见下图:

  40.我公司属于上市公司子公司,需要被母公司合并报表,在填报“116上市公司”这一选项时,应如何选择?

  答:“116上市公司”选项基于报告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填报,报告企业为上市公司主体的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41.“203员工数量”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基础信息表》“104从业人数”填报口径是否一致?

  答:不一致。《报告企业信息表》“203员工数量”填报的是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全年从业员工数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从业员工数量=(年初值+年末值)÷2。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企业基础信息表》“104从业人数”填报的是纳税人全年平均从业人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指标,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因此,企业填报时,应将两份表格的填报口径加以区分。

  42.我公司当年度前五位股东曾发生变更,股东信息填报应以哪个时点为准?

  答:应填报本报告年度最后一日持股比例排序前5位股东的信息,与第5位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股东,其信息也应填报。

  43.什么是最终控股企业?

  答: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

  44.如果“120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选择“否”,企业是否还需填报最终控股企业信息?

  答:需要。“120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选择“否”的企业也应如实填报“121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名称”和“122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所在国家(地区)”。

  45.被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应该填报什么表?

  答:被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需要填报表G000000和表G114010、表G114011、表G114020、表G114021、表G114030、表G114031。

  46.“300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信息”中,高级管理人员指哪些?

  答: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47.我公司股东是境外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404登记注册类型”是否应选择“外国企业”?

  答:“404登记注册类型”应按照股东所在注册地的登记类型填报,如为境外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应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填报。

  48.对于境外股东,在境外注册机构出具的证件种类名称各不相同,“405证件种类”应如何选择?

  答:针对此情形,建议按照境外注册的证件类型实质选择较为接近的证件种类。

G100000《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

  49.G100000《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上的数据是否全部自动生成?

  答:不是。《汇总表》中“100关联交易信息”、“200关联债资信息”和“300成本分摊协议信息”的金额信息能够自动根据其他表单汇总生成,而“301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和“400本年度准备同期资料”项目仍需手工勾选。

  50.如何计算得出“203债资比例”?

  答:“203债资比例=201年度平均关联债权投资金额÷202年度平均权益投资金额”,“201年度平均关联债权投资金额”=表G107000第N行第8列,“202年度平均权益投资金额”=表G109000“100权益性投资情况”中第13行第4列。

  51.计算年度不得扣除利息支出能否直接采用“203债资比例”计算?

  答:不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文)的规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比例”

  其中:

  标准比例是指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比例,即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和”

G101000《关联关系表》

  52.G101000《关联关系表》是不是需要填报所有的关联方信息?

  答:不是。本表只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内与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如:A公司为美国B公司100%控股的外资企业,A公司与B公司在2017年度(报告年度为2017年)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因此,表G101000不需填写B公司信息。

  53.若一个关联方涉及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G101000《关联关系表》第6列应如何填报?

  答:“关联关系类型”一栏应对照42号公告中第二条关于关联关系所定义的七种类型并参照《填报说明》填列代码A-G,若同一关联方涉及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同时选填多个代码。

  54.填报《关联关系表》时,关联关系“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是指关联关系存续期间的起止日期吗?

  答:不是。《关联关系表》第7列“起始日期”和第8列“截止日期”应填报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构成关联关系的起止时间,年度内关联关系未发生变化的,填报报告年度的起止时间。即,关联关系在2017年内没有发生变化的,填报“起始日期”为2017-01-01,“截止日期”为2017-12-31。

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

  55.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具体指哪些交易?

  答: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包括商品、产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所有权转移交易。

  56.我公司与多个关联方发生多类关联交易,应该如何确定前5位关联方?

  答:企业应按照关联方、类型(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金融资产交易、劳务交易)、交易方式(转让/受让)及境内外分别汇总本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排序确认各类别前5位关联方后,分别填报于G102000-G106000、G108000等六份表单中。对于同一类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超过5个的,应将前5位关联方的情况单独填列一行,同时将第6位(含)之后的所有关联交易金额的合计数填报在“其他关联方”一行。

  57.我公司在报告年度所属期内向同一关联方销售原材料、产品、机器设备等,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第3列应如何填报交易内容?

  答:若企业在报告年度所属期内与同一关联方发生涉及多种交易内容的有形资产所有权出让交易,则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第3列“关联交易内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填“原材料-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进口报关价格计算)、“原材料-其他”、“半成品”、“产品(商品)-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出口报关价格计算)、“产品(商品)-其他”、“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资产-机械机器设备(包括飞机、火车、轮船)”、“固定资产-器具工具家具”、“固定资产-运输工具(不包括飞机、火车、轮船)”、“固定资产-电子设备”、“林木类生物资产”、“畜类生物资产”、“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包装物”、“其他有形资产”。可选填多项。

  G102000-G106000、G108000等六份表单的“关联交易内容”均可据实选填多项。

  58.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的第15行“境内外关联和非关联有形资产所有权出让合计”及第30行“境内外关联和非关联有形资产所有权受让合计”是否自动计算生成?

  答:不是,需要企业手工填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企业应该对报告年度所属期内发生的所有有形资产所有权出让、受让交易进行分类汇总(包括非关联交易),并将汇总金额分别填列在第15行“境内外关联和非关联有形资产所有权出让合计”及第30行“境内外关联和非关联有形资产所有权受让合计”,第15行的金额应大于等于第7行及第14行的合计数,第30行的金额应大于等于第22行及第29行的合计数。

  G103000-G106000、G108000等六份表单相应行次的填列均应遵循此原则。

  59.我公司为一家来料加工企业,主要关联交易是为关联方提供来料加工服务,并向关联方收取加工费,填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是应该填报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还是G108000《关联劳务表》呢?

  答:来料加工企业应在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上进行填报,其中“原材料—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进口报关价格计算填报,“产品(商品)—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出口报关价格计算。

G103000《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

  60.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具体指哪些交易?

  答: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标权、品牌、客户名单、销售渠道、市场调查成果、特许经营权、政府许可、土地使用权、商誉、著作权等权属转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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