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0号 2018-08-10 为了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有关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新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中的文件所转发的上级机关文件是否有效,应依照有关上级机关发布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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