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76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建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支持河北省中小型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复杂经济形势影响,国家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其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适用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降至1%征收增值税优惠延续至2021年底。这些税费优惠政策的受益对象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对支持疫情防控、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稳定企业预期和增强发展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对冲了疫情影响,促进了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 全省税务系统始终将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扛牢抓实,强化落实举措,确保减税降费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为抗击疫情、支持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809.5亿元。一是强化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应知尽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税务网站、公众号、税企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向纳税人推送优惠政策文件,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对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即时受理处置,保证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二是优化便捷纳税服务,保障政策应享尽享。实行“非接触式”办税,“全程网上办”拓展到211项,“最多跑一次”拓展至185项,电子税务局加载自动监控指标、设置提示提醒功能、开发减免税额自动生成程序等,保障纳税人便享快享。三是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助力拓展信用贷款。与32家银行签署协议,助力发放纳税信用贷款超300亿元。 二、强化监管引领促进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近年来,河北银保监局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通过加强督导、正向激励等措施,推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是持续强化监管引领。通过明确考核目标,着力提升小微金融服务适配性和有效性,2020年末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5.45%;贷款户数较年初增加9.6万户,实现“两增”目标。二是推进无还本续贷政策。持续落实小微企业续贷业务指导意见,要求辖区银行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小微企业续贷业务,及时满足正常经营小微企业融资周转需求。三是落实落细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引导辖区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完善机制等措施,提升覆盖面,力争做到“应延尽延”。截至2020年末,全省银行业机构累计为2.16万户小微企业实施临时性延期付息74.25亿元,为3.59万户小微企业办理临时性延期还本1988.48亿元。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河北银保监局,认真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广大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同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成效,引导辖区银行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和期限管理,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促进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衷心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1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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