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地税函[2007]106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4-02
摘要:请相关区(市)地税局通知企业登陆北京通审软件公司网站(www.taxcn.net)下载升级涉外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软件,对尚没有购买涉外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软件的,请按2006年市局的相关要求督促企业尽快自行向通审软件公司购买。税务机关使用的汇算清缴软件请在上述网站免费下载。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穗地税函[2007]106号          2007-04-02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7]111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相关区(市)地税局通知企业登陆北京通审软件公司网站(www.taxcn.net)下载升级涉外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软件,对尚没有购买涉外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软件的,请按2006年市局的相关要求督促企业尽快自行向通审软件公司购买。税务机关使用的汇算清缴软件请在上述网站免费下载。

  二、国家税务总局编印的2006年度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材料,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相关单位的税政部门,请自行印制或公布,提供给纳税人和相关税务人员,并组织学习和辅导。

  三、请相关区(市)地税局于2007年5月31日前将汇算清缴数据和分析报告报送市局涉外税务管理处。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07年04月02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