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征[2002]478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10-23
摘要:宣传提纲高度概括了新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对于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新细则的实质有着重要的意义。全体税务干部在学习新细则中,要结合宣传大纲,并按照系统贯彻落实新细则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理解、准确掌握新细则的精神实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地税征[2002]478号             2002-10-23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2]1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新细则精神实质,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工作。

  宣传提纲高度概括了新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对于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新细则的实质有着重要的意义。全体税务干部在学习新细则中,要结合宣传大纲,并按照系统贯彻落实新细则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理解、准确掌握新细则的精神实质。在对外宣传上,要按照市局统一安排的宣传口径、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开展对纳税人的宣传工作。

  二、各单位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请示市局。

  附件:国税发[2002]1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