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纳税”指标攻坚行动方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3-18
摘要: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查询、网上办理,全年纳税次数不超过4次,年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90小时以内。持续拓展优化“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事项,95%以上税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一次办结。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纳税”指标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娄底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娄优发〔2022〕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攻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湖南省税务局等二十部门以及娄底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主要任务,集中部门力量,发挥协作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我市纳税缴费便利化水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税收营商环境,为推动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二、攻坚目标

  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查询、网上办理,全年纳税次数不超过4次,年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90小时以内。持续拓展优化“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事项,95%以上税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一次办结。坚持审慎包容监管,探索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柔性执法”方式。

  三、组织领导

  娄底市税务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纳税”指标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纳税服务工作的局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定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案,拟定优化措施,明确优化目标任务,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落实落细。根据需要组建阶段性工作小组或专班,负责紧急或重大工作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科,主要承担归总、交办、督办、反馈等职能。

  四、工作任务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政策及时送达。持续做好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宣传辅导、一户式2.0网格化服务、湘税通推广等工作,企业类纳税人湘税通开通率达到85%。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

  牵头部门:纳税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全年推进

  2.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提升12366工作质效,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通过电话转接实现“一号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

  牵头部门:纳税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2年6月底前

  3.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建立税费政策专家团队,联合提供政策解读服务。着力打造“网上有专栏、线上有专席、场点有专窗”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纳税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全年推进

  (二)税费办理更便捷4.关注个性需求。在办税服务厅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

  牵头部门:纳税服务科

  完成时间:2022年3月底前

  5.提升网办体验。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

  牵头部门:征收管理科

  完成时间:2022年10月底前

  6.精简办理流程。拓展“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推出不动产登记APP,并将应用范围扩展到全市,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牵头部门: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

  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7.减少资料报送。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发布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牵头部门:法制科、财产和行为税科

  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8.提速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畅通电子退税渠道,实现纳税人网上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A级纳税人留抵退税办结时限提速至5个工作日;留抵退库自收到申请信息资料审核完整准确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牵头部门:货物和劳务税科

  完成时间:2022年9月底前

  (三)权益保障更有力

  9.强化权益审核。在税务规范性文件制订环节中增加权益性审核内容,对增加办理环节、报送资料、管理事项是否具有法定依据,是否存在税费保密信息泄露风险进行核查。未经纳税服务部门和政策法规部门审查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办公室不予核稿,制定机关负责人不予签发。

  牵头部门:纳税服务科

  完成时间:2022年6月底前

  10.优化执法方式。完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审慎包容监管,推行“无风险不打扰”,推出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探索“柔性执法”,在稽查和风险应对过程中,通过风险提醒或约谈,辅导企业自查,对自查如实报告税收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检查,主动补缴税款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牵头部门:法制科、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三税务分局完成时间:全年推进

  11.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推进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

  牵头部门:督察内审科、第三税务分局

  完成时间:全年推进

  12.拓展信用应用。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实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牵头部门:纳税服务科、稽查局

  完成时间:全年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统筹推进。各牵头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按照攻坚方案要求,抓紧研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细化责任分工和步骤安排,配合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协作配合,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系统数据取数、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对攻坚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并适时反馈,持续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三)加大宣传力度,发掘特色精品。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常态化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各县市区局可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丰富自选动作,发掘各具特色的新点子、新办法,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

2022年3月18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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