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属商贸企业,2007年12月26日被批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08年元月份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当月有进项税票,是否可以进行抵扣?进项税票认证是否当月无法认证?如果无法认证,是否要预交纳4%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规定,“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因需要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预交税款。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