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六、健全法律、规章,使对权力的制约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这既是强化监督的根本措施,也是实施监督的法律依据。严格的立法加上严格的执法监督和严厉的制裁,使依法治权这一根本措施成为遏制权力腐败的“不可违抗的强制力”。其七、加大纪检、监察等职能机构的职责和权力,从组织上保证和强化监督职能的发挥。这是强化监督机制的关键一环,是强化监督职能的客观需要,是监督在组织上的强化。 二、领导挂帅,齐抓共管,确保反腐倡廉不留“真空带”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由此可见,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早在1978年6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纠正不正之风,要先从领导干部纠正起。他说:“每个党员都能以身作则,我们的一切事情就都好办了。”江泽民同志也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政治。胡锦涛总书记也向全党提出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因为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掌握着一定的权利,其言行举止,行为规范在群众中有着深远的影响。如果一个单位,一个部门领导能严于律己、言行一致、廉洁奉公,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感召力量,群众就会自觉向你学习、向你看齐。《三国演义》中的蜀国丞相诸葛亮降职三级,曹操割发代首至今仍被传为美谈。因此,只要领导干部能够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就能够站在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理直气壮地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放开手脚抓问题。故应分片包干到所属单位、所属支部,坚持一手抓工作进度,一手抓反腐倡廉,做到目标同订,措施齐下,成果都要。同时,把反腐倡廉是否有成效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晋级、提职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力度,突破难点,切除“肌体腐败毒瘤” 针对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各级党委(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本着教育在前,惩处在后的原则,有的放矢地对容易产生腐败的工作环节和部位开展执法监察,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强化“两权”监督,加大纠风力度,广泛开展行评“回头望”,切实突破工作难点。对落网的“黠鼠”,当他还在“囊中”之时,就果断施以重拳,不给喘息之机,不留后患。切实做到查办案件手段不软、面子不讲、说情不顾,快查、快结、快处,加快提高办结率;对严重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直至法律制裁,决不姑息迁就,以求得根治腐败的最佳效果,纯洁党员干部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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