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渐进推行,先实行分行业推行和增量抵扣,最终过渡到全行业全额抵扣。渐进式改革适合中国国情,可以缓冲全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带来的财政减收压力。分行业推行,即按照行业的技术等级将企业划分为上、中、下游产业,分步实施转型,科技含量高的企业率先转型,中下游产业依次逐步跟进。这种做法既缓解了财政减收的压力,也能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对投资的引导,有利于提高我国要素商品的整体科技水平:增量抵扣即:新增固定资产新办法,存量固定资产老办法。对存量固定资产采用生产型增值税,对新增固定资产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在限定抵扣范围的同时,可考虑暂时采用增量抵扣,以避免对财政收入和经济运行的过大影响。重要的是,分行业推行和增量抵扣只能作为过渡性措施,待时机成熟,应尽快实行全行业全额抵扣,实现彻底转型。 3.进一步扩大增值税范围。增值税转型在全国推行后,应分步、分批扩大其范围,对应该实施增值税的行业和应税项目普遍实施消费型增值税。由于交通运输、建筑安装两个行业与货物生产密切相关且在社会再生产中不可或缺,应首先将这两个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从而有效保证税款抵扣链条不被中断。避免企业在营业税和增值税之间转移税负,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运输发票偷逃税款。 4.完善分税制管理体制,适度扩大地方税收。增值税转型必然带来收入结构变化和政府间财政关系调整,对此,一方面应该尽快改革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和重新调整共享税及其分成比例等,以弥补增值税转型对地方财力影响;另一方面应考虑通过税权的调整,让地方因地制宜地开征诸如遗产税、社会保障税、物业税等,加快营业税、资源税等改革,使地方政府真正获得可持续的财力保证。这样通过对税收收入结构的重大调整,各税种间有增有减,既能保证税收收入的平衡和稳定,也能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使经济和税收协调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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