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题答复: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第一条第一款: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贵公司若是销售自产的高粱,属于初级农产品范围的,销售增值税免征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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