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填报2015年全国税收调查资料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47号),现将我局2015年税收调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47号)确定的纳税人。具体名单见深圳国税局网站“办税服务厅”的网上直报平台页面。深圳国税局网站“办税服务厅”的“个人信息提示”页面也将对纳入调查范围的纳税人给予提示。 二、调查方式和调查时间 纳税人自行选择调查方式,既可以使用税收调查网上直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也可以下载安装企业录入版进行填报。全市税收调查填报从6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底,具体调查时间以各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 三、网上直报方式 纳税人登陆深圳国税局网站http://www.szgs.gov.cn/,点击“办税服务厅”→“办税区”→“网上直报”→“税收调查网上直报”,进入税收调查网上直报平台,按要求进行在线填报。为避免临近报送截止日期出现网络拥挤,请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前登录网上直报系统填报。 (一)参加税收调查的纳税人进行在线填报时,选择“2014年度全国税收调查”报表任务。参加企业集团调查的纳税人,选择“2014年度企业集团税收调查”报表任务。若纳税人同属税收调查和企业集团调查范围,则上述两项报表任务均需填报。 (二)登录代码:纳税人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号;验证密码:纳税人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号。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为防止密码丢失,请务必妥善保管密码;如果第一次登录提示代码、密码不正确,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税收调查工作人员。 (三)为减轻纳税人重复填报数据的负担,我局今年将试行“征管取数”方式,即税收调查网上直报系统从税收征管系统(CTAIS)中抽取部分纳税申报指标、财务报表指标,供企业填报数据时参考,具体操作办法见深圳国税局网站《税收调查资料填报指南》。 (四)具体填报内容及填报口径详见深圳国税局网站网上直报平台。 四、下载安装企业录入版方式 为了便于纳税人更好地完成2015年全国税收调查的填报工作,我局提供企业录入版的调查软件和参数下载途径,供纳税人下载安装。在网络繁忙期,纳税人可以使用企业录入版填报。 (一)下载途径:登陆深圳国税局网站http://www.szgs.gov.cn/,点击“办税服务厅”→“服务区”→“涉税软件下载”→下载“2015年全国税收调查系统NTSS(企业录入版)”。 (二)上报数据:使用企业录入版填报审核数据后,在[收发]菜单下选择[上报数据]→[i@Report报表服务器]→[下一步]时,需填写服务器地址:http://218.18.101.150/IRPT/i,同时选择[上报上级单位]。 五、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在填报税收调查资料时,请注意报表期为“2014”年度,数据单位为千元,不留小数点,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填报(部分指标除外)。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部分企业集团及上市公司还需完成企业集团调查任务,企业集团调查应填报2014年度和2013年度数据。 (三)纳税人在税收调查工作中有疑问的,请咨询12366—1纳税服务热线或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热线电话。 特此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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