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六部门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对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对税务机关而言,税源监控的入口前移,同时明确办理工商注销前需要提供税务机关的“清税证明”,解决了税务机关的户籍管理出口问题,形成了闭环。但是,对于非正常户、外管证、扣缴登记等方面的监控,在操作层面有待进一步明确,以填补管理真空。 相关政策—— 相关问题——“一照一码”相关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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