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深财法[2019]3号 2019-01-30 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各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9]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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