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2024]6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近期举措》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6-05
摘要:打通信息数据壁垒,集成税费、信用、资质等多维数据,便利企业办理纳税。加大智慧税务建设力度,归集税费优惠政策,实现碎片化、标签化,统一发布政策宣传产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近期举措》的通知

闽政〔2024〕6号                      2024-06-0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近期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近期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标国际一流水平,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深入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围绕整体优化目标,一体推进强市场促公平、强服务增便利、强法治稳预期、强开放提质量、强改革抓创新,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出优化营商环境近期举措。

  一、优化提升市场环境,推动企业公平竞争

  (一)畅通市场准入渠道。按照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范化,推行登记申报承诺制。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持续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简化企业省内迁移流程,有序推进歇业备案。

  (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着力打造非垄断性的竞争机制和场所,破除有碍竞争公平性的各类因素。建立政策措施清理长效机制,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法规、政策精神以及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政策措施。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面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健全隐性壁垒线索发现、认定、处置全流程网上办理机制。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政府过度和不当干预市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拓展参与全国互认的平台范围,推动数字证书互认,降低经营主体交易成本。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全线上办理。

  (三)加强要素支持。加大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培育力度,积极推进跨地区职称互认。推进数字仲裁庭建设,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强化劳动监测预警平台应用,提高劳动关系数字治理能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多样化涉企贷款、续贷产品,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四)完善监管执法。完善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创新信用监管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有机融合,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在更多领域推行经营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

  二、优化提升法治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五)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深化跨域诉讼服务。加快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融合提升线上线下服务。优化涉外法律服务,深化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业务内容,完善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国际商事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为海内外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法商融合服务。

  (六)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包容审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快企业破产制度建设,推动企业破产制度运用科学化规范化,优化“执转破”案件审理周期。加强破产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建设,完善破产重整过程中的府院联动机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七)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机制。加快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支持民营企业获取和实施优质专利技术,推动建立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交流合作,加快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争议应对能力。

  三、优化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八)打造内外联通循环通道。用好国际国内两类规则,扩大制度型开放,加强与国际规则、执法监管的对接合作,推动进出口贸易与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促进互联互通和运输便利化。发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城市优势,推进铁水联运、陆空联运以及公铁联运综合货运枢纽建设。推动科研用物资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科研用物资进口通关手续。

  (九)发挥平台载体作用。建立常态化外资企业沟通服务机制,构建闽商群体的海外发展平台。发挥闽商商会和侨联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帮助处于同一东道国或产业链的闽商抱团取暖、携手互助、优势互补。做优“9·8”投洽会、“海丝”博览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国际展会平台和海外仓等国际仓储平台,推动中印尼、中菲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打造福建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新平台。支持企业探索国际产业园建设新模式,积极发挥平台对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的引领带动作用。

  (十)优化跨境贸易服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9号),强化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探索建设智慧口岸服务体系,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优化RCEP货物贸易智能服务,为企业提供自贸协定最优税率智能指引、原产地规则智能预判和享惠智能分析。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面提质,便利涉外企业“一站式”办理贸易融资。

  四、优化提升政务环境,便利企业生产经营

  (十一)推进高频事项集成办理。加大协同化改革力度,整合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政务服务要素,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业一证”改革。完善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建设,深化水、电、气、网窗口共享,提供公共联办服务。对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绿化、涉路施工等许可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完善供电、供水、供气及互联网服务监管制度,明确监测标准,定期公布。

  (十二)优化审批管理。全面细化梳理“五级十五同”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实行“清单之外无审批”。完善工程建设审批与行业监管系统,探索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在线管理,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无纸化高效审批。提前做好规划用地核验、地籍调查等事项,合并审批和登记、购房和登记流程,实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优化联合验收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允许实施分期竣工验收。

  (十三)构建线上线下涉企服务体系。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和服务体系,拓展电子证照应用领域,规范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管理,实现电子证照数据及时有效归集和共享。加快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扩大政策覆盖面,推动涉企财政资金直达快享,以“一企一档”为支撑,提升“免申即享”政策比例。

  (十四)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持续升级电子税务局、智慧税务自助云厅等线上线下办税缴费终端和场所,推动税费服务从线下为主向线上和线下并重转变。打通信息数据壁垒,集成税费、信用、资质等多维数据,便利企业办理纳税。加大智慧税务建设力度,归集税费优惠政策,实现碎片化、标签化,统一发布政策宣传产品。

  五、优化提升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环境,实现两岸互利共赢

  (十五)增进交流合作。支持台商台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更大力度促进应通尽通,推动建设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鼓励两岸产学研企共同制定两岸共通标准,培养两岸标准共通专业技术人才。优化往来闽台船舶进出港边检手续,进一步便利两岸同胞往来。

  (十六)提升涉台法律服务水平。完善涉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建设台湾地区法律查明平台。加强两岸仲裁机构交流合作,引进台胞担任仲裁员、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及司法辅助人员等,支持台胞参与福建法治建设。推广和发展台湾公证文书远程验核比对等线上业务,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法律服务。

  (十七)创新服务模式。推广设立台胞台企服务专窗和出入境服务站,拓展12367热线涉台服务事项,提供高效政务服务。开辟台胞台企金融服务专区,推动创新专属金融产品。扩大台湾职业资格直接采认范围。允许台胞人才随带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入境和停居留,方便在闽安居安业。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作用,强化协同配合,创新工作方法,推动营商环境创新改革与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有机衔接,督促指导各地按序时推进各项任务举措,对已开展的试点工作,成熟后及时在全省推广。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按照任务清单的具体举措和时限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十九)强化数字赋能。以数字化、智慧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提升制度供给效率、资源配置效率、政府审批效率、公共服务效率,深入推进政务数据互联互享,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时间更短、跑动更少、成本更低。坚持共建、共享、共用、共评、共治,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和“福建易企办”企业服务专区,促进各类系统平台数据联通、功能优化。将创新改革重点任务纳入监测督导范围,实时跟踪各事项落实进展和成效。

  (二十)加大宣传引导。完善畅通、便捷、高效的常态化政企沟通互动机制,提升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作效能,及时有效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营商环境改革重点,突出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主题宣传活动,确保企业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对经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加强互学互鉴,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共同提升。

  税 屋附件:营商环境创新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近期举措》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意义

  近年来,福建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化改革,实践创新,出台《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文件,推出一大批改革举措,从市场主体感受度出发,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市场主体对我省营商环境总体满意率约88%,较前两年实现逐年提升,连续三年保持在85%以上。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市场主体茁壮成长,过去三年,全省年均新设市场主体73.85万户,新设总量达到221.56万户,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向纵深推进,我省瞄准国际国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出台《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近期举措》(以下简称《近期举措》),根据国务院《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全面对标世界银行新评估体系,充分借鉴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的先进经验做法,采用“计划+清单”的方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五个方面十七条重点任务,详列为115项创新改革举措,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实施范围。《近期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更高层次、以更大力度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迈向更高水平,是近两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导性、框架性文件,对于进一步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提升,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特点

  (一)以打造一流为目标,坚持先行先试。《近期举措》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全面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瞄准国际最高水平、最高标准,推出一批营商环境各领域具体创新改革措施,如“优化女性就业环境,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推动新建建筑绿色低碳转型”等。充分借鉴北上广深杭州等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如“推动科研用物资跨境自由流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健全商会调解制度体系”等。

  (二)以两岸共建为标识,坚持互利共赢。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扩大授权赋能,深化融合发展,既注重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推出“完善涉台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两岸仲裁机构交流合作”等改革举措,又注重引导台胞台企共建营商环境,在闽安居安业,推出“共同制定两岸共通标准”“推广设立台胞台企服务专窗和出入境服务站”“扩大台湾职业资格直接采认范围”等。

  (三)以系统协同为方法,坚持整体推进。将115项创新改革举措按照推进难度、进展快慢等因素分批次实施、按步骤推进。既立足当下,解决具体问题,如提出了“建立涉外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推行‘交地即交证’模式”“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等近期可实现的任务;又兼顾长远,构建长效机制体制,如提出了“完善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等需持续推进的任务。既有省级部门间的横向协同,如“探索工程规划、消防设计、人防、施工许可等并联审批”“开展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等,又有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如“建立健全税务领域省市县三级专家共享机制”等。

  (四)以数字赋能为手段,坚持集成高效。以数字化改革促进制度创新,一方面,围绕国家当前重点改革任务,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改革进度。另一方面,结合我省实际,充分利用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对内强化政府服务效能,如持续开展一站式施工许可、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办等;对外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为企业一体化便民服务,如“健全完善‘福建易企办’掌上企业服务专区”“强化‘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功能”等。

  三、主要内容

  《近期举措》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其中,重点任务分为五个方面:

  一是围绕优化提升市场环境,推动企业公平竞争,提出畅通市场准入渠道、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要素支持、完善监管执法等重点任务;

  二是围绕优化提升法治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提出完善法律服务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机制等重点任务;

  三是围绕优化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打造内外联通循环通道、发挥平台载体作用、优化跨境贸易服务等重点任务;

  四是围绕优化提升政务环境,便利企业生产经营,提出推进高频事项集成办理、优化审批管理、构建线上线下涉企服务体系和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等重点任务;

  五是围绕优化提升闽台融合发展环境,实现两岸互利共赢,提出增进交流合作、提升涉台法律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模式等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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