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小规模一般纳税人目前还在考核期。一个月可以领1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随着业务量的增大,需要增领发票,请问都需要什么手续?之前的税已经交完,但是今天去申请的时候,专管员告知要把本月的15份发票用完并交完税后还要预交4%的什么税才可以办理,请问这4%是什么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 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巳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4%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税款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增售专用发票。 所以,贵公司预缴的税款是增值税。 另外,贵公司超限量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下列资料:1、专用发票开具清单;2、已开具专用发票的记帐联复印件;3、预缴税款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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