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7]83号 2007-06-01 各市地方税务局: 去年以来,各市局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精神和省局要求,扎实开展对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200万元以上的中资企业、外资企业、外国企业中的外籍人员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确保了今年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深化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化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的重要性 对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200万元以上的中资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的外籍人员开展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既是个人所得税税制建设与征管改革的发展方向,也是实现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措施,涉及广大扣缴义务人和外籍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各级地税机关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优化纳税服务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外籍人员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及时将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纳入工作重点。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赢得扣缴义务人和外籍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外籍人员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我省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 二、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且对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都是一项全新的管理要求。为此,要加大对扣缴义务人和外籍纳税人的宣传培训,促使外籍纳税人认真记录各项收入信息,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各市局要本着先纳入管理后逐步规范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这项工作。一是认真抓好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200万元以上的外资企业、外国企业的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做到人员底子清楚,宣传到位、培训到位,资料齐全、申报真实。二是认真抓好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200万元以上的中资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要与具体征收管理单位、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主动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搞好业务培训和扣缴申报工作,确保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三是抓好所有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在此基础上,具备条件的市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扩大并推广范围,直至对全部外籍人员开展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解释和培训辅导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都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和培训辅导工作,既要突出税收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方面的内容,也要突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具体操作方法、程序方面的内容,更要突出个人信息安全和保密事项方面的内容。 四、做好与“一人一档”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一人一档”管理是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各市局要充分依托这些档案信息,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开展好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同时,通过全员全额管理不断完善外籍人员“一人一档”的纳税档案,真正发挥其税源监控的作用,从而提高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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