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的通知 粤国税函[2013]541号 2013-8-7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的函》(粤牧[2013]36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相关附件: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的函.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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