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国粮办财[2018]17号 2018-1-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为做好2017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更好地发挥企业财务信息在粮食宏观调控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资[2017]76号),结合粮食行业实际,我局制定了《2017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为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向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年终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格式,适用于境内经营粮油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粮食事业单位编报。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直接或间接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 二、报表种类 本套报表包括封面、单户录入封面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国有资本变动情况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基本情况表、财政补贴明细表、费用明细表、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情况分析表、粮食行业情况调查表。 三、填报要求 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粮食企业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做好年终会计决算的布置工作,督促基层粮食企业按编制说明认真填报。基层粮食企业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填报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表填列、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中涉密的内容,请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本套报表采用全国粮食财务报表系统(2012版)汇总、上报。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粮食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决算分析工作,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见附件3),认真撰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于2018年3月31日之前将汇总的决算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版)报送国家粮食局规划财务司(行业财务处)。待审核通过后,最终一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其他事项 决算文件及任务格式可在国家粮食局网站“财务信息”栏目下载(网站地址:http://www.chinagrain. gov.cn)。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粮食局规划财务司联系。 联 系 人:张 雷 联系电话:(010)63906829 税屋附件: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