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发[2000]500号 关于我市国税系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储运输安全保管及使用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09-30
摘要:各单位领导都十分重视专用发票的安全保管工作,亲自抓安全保管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各种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从组织、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硬件建设与管理上都尽量满足专用发票管理的要求。

关于我市国税系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储运输安全保管及使用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深国税发[2000]500号      2000-09-30

各分局、区局:

  为了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保证专用发票存储、运输的安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0]564号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市局发票处牵头,于9月4日至9月7日,组织各分(区)局发票科长,对全市国税系统各征收分局、区局以及基层中心分局的专用发票存储、运输、安全保管措施的落实情况及专用发票的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从这次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都能高度重视专用发票的存储、运输、安全保管工作,防范意识较强,措施落实较好。具体情况如下:

  (一)思想认识方面

  各单位领导都十分重视专用发票的安全保管工作,亲自抓安全保管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各种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从组织、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硬件建设与管理上都尽量满足专用发票管理的要求。

  (二)库房建设和存储、运输、安全保管方面

  1、各单位都非常重视库房建设。目前,每个单位都建有1-2间库房(将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分开保管),全市共有21间专用发票库房,其中宝安区局(包括基层分局)建设有8个库房,龙岗区局(包括基层分局)建设有7个库房。各单位的库房都能按照总局的要求配置安全措施。库房出入口都安装了二重以上防盗门,钥匙由两人分开保管,安装了防爆灯和防盗自动报警装置,并与当地派出所联网,配备了防潮、灭火设备,电线都套装了绝缘线管,同时定期进行蛇、虫、蚁等虫害防治,并在库房内设置专门存放专用发票的保险柜。库房和发售工作室都设在办公楼内,大多数库房能直接和发票发售工作室相连。其中,南山分局的新建库房既宽敞又坚固,库房与发票发售工作室连接在一起,出入库较安全。

  2、在安全保卫方面,各单位都有保安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看守库房。部分分局配备了专门的摄像镜头对库房大门进行24小时的监控录像;龙岗、宝安区局及其各基层分局还要求本单位税务干部在晚上及节假日轮流值班。

  3、在库房制度方面,各单位坚决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专用发票的每次出入库都填写明细帐,对进出库房或者发票发售工作室的其他人员都能按要求执行登记制度。

  4、在运输方面,各单位都配备了性能良好的三菱吉普车或面包车辆运送发票,且在白天进行运输,由两名以上正式干部护送,直去直回,中途不作停留。福田分局为保证安全,还要求三名以上税务干部进行护送。

  (三)发票收、发、存管理方面

  1、各单位每日下班前都对发票发售情况进行清点,核对发票库存与电脑台帐。罗湖分局还指派一名专职干部,于第二天对其余售票人的售票情况进行复核,以保证按审核程序和有关规定安全准确地发售发票。

  2、各单位都能认真执行在每月末和节假日进行两人以上的定期盘存制度,准时做出并上报月报表及盘点表,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票款相符。

  (四)专用发票款管理方面

  各单位都能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建立专用发票票款的会计核算制度,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发票工本费严格按照总局规定的范围使用。

  (五)限量限额供应和验旧供新管理方面

  1、在限量供应方面,各单位都能严格执行市局[1998]128号文件的规定,对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供售发票,对需要超限量限额购领发票的,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方给予审批。部分分局还结合分类管理方法,重点加强对私营商贸企业的限量管理。目前,蛇口、南山、宝安等分(区)局更是将限量调整纳入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2、在验旧供新方面,各单位都能严格执行验旧供新制度,验旧与供新分开,尤其加强了对专用发票的验销管理,在发票验销环节一经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处理。如蛇口分局,今年上半年在发票验销过程中审核出44户有问题的企业,查出147张假发票,共查补税款160多万元,罚款40万元,补罚合计200多万元。

本文章更多内容:1-2-3-下一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