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函[2015]67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5-19
摘要:对购买绿色建筑、产业化住宅、全装修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消费者实行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60元/平方米。绿色建筑、产业化住宅、全装修普通商品住宅开发项目的认证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长政办函[2015]67号          2015-5-19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满足人民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加快房地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建设和购买绿色建筑、产业化住宅、全装修普通商品住宅。对绿色建筑、产业化住宅、全装修普通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其项目资本金按70%的标准监控。对购买绿色建筑、产业化住宅、全装修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消费者实行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60元/平方米。绿色建筑、产业化住宅、全装修普通商品住宅开发项目的认证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二、二手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依法由1.88%暂调至1%。

  三、调整报建环节有关费用缴纳时点。商业、办公、工业开发项目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劳保基金、价格调节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绿化补偿费等,期房预售的可以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前缴纳,现房销售的可以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缴纳。商住项目可以按其商业占比部分调整上述费用的缴纳时点。

  四、调整因规划条件修改需补缴有关费用的缴纳时点。首次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按要求已缴清土地价款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取得土地权证的项目,在不增加土地面积的情况下,因规划条件修改应补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劳保基金、价格调节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绿化补偿费等,期房预售的项目可以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纳,现房销售的项目可以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缴纳。

  五、调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时点。期房转现房办理初始登记时,未售房屋可以由开发企业按应缴金额的50%预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推迟至办理分户权证时缴纳。地下产权车库在办理初始登记时,其未售部分可以由开发企业按应缴金额的70%预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推迟至办理分户权证时缴纳。

  六、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暂行一年。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可以参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9日

标签: 房地产业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