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商业企业印花税“应税合同金额占比”的公告[全文废止]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2015-08-10 税屋提示——依据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的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同时,《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全市几项税收政策的通知》(衢地税发[2008]18号)第一条第二项废止。 特此公告。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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