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一填写如下图所示:
3、因为此案例中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因此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购买照明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0万元,税额为1.7万元。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4、主表 将不含税租金填入主表第1行(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相应的税额填入11行(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进项税额填入12行进项税额,预缴税额3万元填入28行①分次预缴税额。 向东城区国家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11÷(1+11%)×11%-1.7(购买照明灯的进项税额)-3(已在保定预缴税额)=6.3万元 主表如下图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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