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应每年备案还是一次性备案?

来源:北京国税 作者:北京国税 人气: 时间:2018-03-12
摘要: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应每年备案还是一次性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第八条规定,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

  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应每年备案还是一次性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第八条规定,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履行备案手续。企业享受其他优惠事项,应当每年履行备案手续。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者某项税收优惠需要分不同项目核算的,应当分别备案。主要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减免项目,以及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等优惠事项。

  定期减免税事项,按照《目录》优惠事项“政策概述”中列示的“定期减免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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