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上线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决策部署,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自2019年11月15日起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 二、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继续按照原有渠道和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税务机关确保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具、打印、交付、查询四项基础服务,切实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顺利推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19年11月15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