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公告2020年第5号 广州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12-04
摘要: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申报时,进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再行提交。

广州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州海关公告2020年第5号       2020-12-4

  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广州海关决定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作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申报时,进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再行提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广州海关

2020年12月04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