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2024年度广东省肇庆市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的公告 粤财肇公告〔2022〕1号 2022-12-26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操作指南的通知》(粤财税〔2021〕29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经肇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审核确认,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广东省肇庆市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度-2024年度广东省肇庆市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3家) 肇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 2022年度-2024年度广东省肇庆市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3家) 1.肇庆市红十字会 2.肇庆市鼎湖区红十字会 3.德庆县红十字会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