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的股权转让方面的税收文件 现行有效的股权转让方面的税收文件,主要有以下一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9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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