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详见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一条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金某2011年12月取得扣除“三费一金”后的工资收入70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60000元,如何计算其本月应纳税额? 金某因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直接按年终奖金60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5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20%和555元。 应纳税额=60000×20%-555=11445元 例2:韩某2011年12月取得扣除“三费一金”后的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如何计算其本月应纳税额? 韩某因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 应纳税额=(24100-100)×10%-105=2295元 为了广大教职员工能简单地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制作了下表,本表适用于大多数教职员工。(少数当月扣除“三费一金”后的工资收入低于3500元的教职员工,实际应纳税额会略小于按下表公式计算的应纳税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温彩霞>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