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制下金融保险业的税务管理

来源:用友金融税务专家 作者:刘鑫茹 人气: 时间:2016-03-08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已成为当前金融行业最热门的财务话题,自2011年11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下发营改增试点方案至今,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业、邮政业以及电信业都已完成营改增;目前为止只剩下金融保险业、建筑业及房地产和部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已成为当前金融行业最热门的财务话题,自2011年11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下发“营改增”试点方案至今,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业、邮政业以及电信业都已完成营改增;目前为止只剩下金融保险业、建筑业及房地产和部分生活服务业未改;政府的决心是要在16年推行营改增,这三个行业是过往流转税体系下财政体系收入、税收收入中的纳税大户,而且彼此间联动性很强,所以针对最关键的这三项改革放到了最后,金融保险业应做好应对准备。

金融保险业面临营改增的挑战,可从外界、自身两方面来看。

  外界两大因素

  一是时间短:纵观从2011年政策公布营改增试点到今天,从政策公布到实施最长2个月、最短18天;所以真正应对政策、解读策略的额时间是非常短的;金融业营改增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是10月1日实施;金融机构纷纷呼吁延长,以十二五规划来看,最晚到2016年1月1日实施。准备时间大概是5-8个月时间;而电信业营改增时某企业从未公布政策开始准备到实行政策花了2年的时间;所以在如此短的时间切换税制对金融业是很大的挑战。

  第二因素,政策不明确;国际上没有对金融机构进行全面征收增值税的先例;中国在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中无经验可借鉴;营业税项下未明确的税政仍此次税政处理的难点。因此对财政局、税务司,制定政策难度也很大。

  从自身来看

  首先,金融机构业务多、复杂,并且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渐开放,不断有新业务推出,梳理工作难度大。其次,此次税改涉及到金融机构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运营部门等,需要多部门间协调合作。最后,在财务上提出了新的核算要求,对于未深入做过增值税的金融机构来说,增值税的计税方式、申报模式也带来了税务管理上的挑战;

  目前金融机构的信息化程度很高,以上各方面的调整、改造及需求最终均需要落地到IT系统中,实现信息化同步支持营改增。

那么在“金融业增值税新税制下”金融机构如何建设税务管理的信息化呢?

  望闻问切,对症下药

  IT系统建设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对现有系统的改造,二是建立税务管理。

  1、现有系统的改造

  比如核心、信用卡、信贷、金融工具、总账、报销、固定资产、采购等等相关系统均需根据增值税要求做价税分离、会计核算、进项信息登记。

  2、税务管理的建设

  为了应对增值税的系统需求,并且减少对上述相关系统的改造。那么,我们提出两种建设方案:

  一种是平台化:建立独立的税务数据集市、税务管理平台;解决此次税改涉及的改造内容。

  另一种是嵌入式:在金融机构现有的IT系统中,以模块化的方式嵌入税务管理。

  两种模式实现的内容一致,根据金融机构IT系统现状及建设规划可以采用不同的建设方式。

  税务管理在金融机构IT系统架构中的位置

  不管是平台还是模块,首先税务系统在金融业整体IT系统架构中的位置是很明确的:

  现有的IT系统大架构,是业务及核算在前段,通过核算平台生成相关凭证传给总账;管理会计有独立的平台,核算信息最终也汇入总账。税务管理即涉及到提取前端业务数据、计税完成又需要生成会计凭证;所以税务管理的位置是“介于业务、财务、管理系统与总账系统之间”

“营改增”解决方案

  税务管理建设首要目标是应对营改增

  由“后台-数据集市”与前台“营改增-税务管理”两部分;数据集市负责与各个涉税数据系统对接、税务管理包含9大部分,前六部分包括数据明细账、纳税人管理、进项税管理、销项开票管理、增值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是应对营改增比不可少的基础模块;后三部分包括“涉税文档、税负分析、税法税规”是为完善税务管理、风险控制的丰富化建设。

  那么税务管理处理后,将核算信息传送总账系统自动生成会计凭证;其中销项开票管理需要与航天金税系统对接,实现发票的开具功能。

  税务数据集市

  汇总各系统的涉税数据、进行数据分类、规范数据,作为计税及申报的基础数据。该数据集市的对接各个前端业务、财务等系统后,接收到涉税数据、可以对数据进行分类主题建模、价税分离的核算等,处理后的数据推向“税务管理”进行展现、计税、报税等模块化处理。

  纳税人管理

  营改增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金融机构自身的纳税人资格、交易对方的纳税人资格会影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及取得,因此,对纳税人管理也是基本关注内容之一。

  1、金融机构自身纳税人信息管理

  金融机构肯定是一般纳税人,就需要对自身的纳税纳税申报方式进行管理,如:增值税是否可以汇总缴纳、汇总缴纳的机构层级(如:省分行)、汇总机构下预缴机构的设置等;

  一般纳税人根据业务及交易对手需要,涉及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需将自身的开票要求、税务登记证号、付款银行账号等信息进行登记,便于开票时自动引用该信息。
并根据汇总申报层级、开票需要,登记全机构税控机的布点情况等。

  2、交易对方信息管理

  因为增值税销项减进项的计税方式,决定了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对交易对方信息管理;包括交易对方纳税人类型(决定是否能开具专票、是否需要开具专票)、从事业务类别(不同税率进项抵扣税额不同)以及开票信息的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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