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0-25
摘要:  一、专项税收优惠概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财政部...

  (三)外商投资企业在2008年以后所作会计调整的税收优惠适用问题

  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在2008年以后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要求,或者在特定情况下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原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发现的会计差错、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作会计调整并涉及调整期初留存收益,那么,其在2008年以后将归属于2008年1月1日以前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仍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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