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地税农发[1999]39号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政府统征出让的土地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07-27
摘要:你局《关于政府统征出让的土地是否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政府统征的土地出让给用地单位,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应按照《山西省契税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契税,纳税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政府统征出让的土地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晋地税农发[1999]39号      1999-07-27


襄坦县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政府统征出让的土地是否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政府统征的土地出让给用地单位,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应按照《山西省契税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契税,纳税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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