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名上述人员,年工资性支出预计为100万元,如果税法中明确企业可按支付上述人员工资总额的50%加计扣除,公司可加计扣除50万元,降低的税收成本即减少的现金流出为50×25%=12.5(万元)。
总之,我们一定要认真解读新税法,把握其要点,分析、比较新旧所得税法之间的异同,并结合高校后勤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和筹划各种涉税行为,降低高校后勤企业的纳税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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