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再有,我们如何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央政府债务问题不大,关键是地方政府会不会在《预算法》规定之外出现新的债务的口子,那样的话债务风险就可能会突破,这方面会同各级财政加紧管理,相信我们会取得效果。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楼部长,您好,不知道您是否感觉到这几年房价物价一直在上涨,但是个税起征点从2011年上调之后就没有发生变化,您刚才说个税改革方案正在提出之中,不知道有没有具体时间表?另外,如果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征缴方式会不会带给工薪阶层更多的获得感?谢谢。 [楼继伟]:我们多次上调过工薪所得税的费用减除标准。刚才说的起征点,精确地说,是工薪所得减除的费用标准,听起来就比较别扭,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和绝大多数国家不一样,我们实行的是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只是对工薪所得有一个基本费用减除标准。那么应当实行综合所得,而不是说对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是综合的减除标准。那么带来一个问题,要不要再提高起征点?我记得我去年就回答过,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 [楼继伟]: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个事情很复杂,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一起研究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一个改革方案。做法是要分步到位,因为综合所得税,我们这么多年一直想做,为什么没有做到?它复杂,要把个人所得收入,现在讲11项综合在一起,然后在做一个不是简单的工薪项下的扣除,而是说要做分类的一些扣除。比如说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的扣除,比如说基本生活的这一套住宅的按揭贷款利息要扣除,比如说抚养一个孩子,处于什么样的阶段,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中,还是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当然我们现在是放开“二孩”了,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标准,真正的费用到底是多少,也不太一样。税法也不能说大城市就多点,小城市就少点,总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赡养老人,这些都比较复杂,需要健全的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需要相应地修改相关法律。我们的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了,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去审议,然后,我刚才说复杂,复杂在执行,首先税政就比较复杂,然后再执行,然后再根据条件分步实施,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把它完善化。 [台湾经济日报记者]:您之前曾经提过《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保护十分不足,以及工资过快上涨可能会影响企业投资意愿,这也是很多台商过去几年一直反映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当中有一些是超前的,有没有修正的可能,应该如何修正?在工资增长和企业的合理负担之间如何取得平衡?谢谢。 [楼继伟]:《劳动合同法》的问题,我是在两次的学术活动中,以学术的角度讲过。一次是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一次是在五十人论坛,讲过《劳动合同法》相关问题。在企业方面和雇员方面,保护的程度是不平衡的,它所构建的用工的基本模式,是那些标准工时的模式,也不太适合于灵活用工的模式,对于在职的职工保护比较多,实际对于新入职的人,特别是低技能的体力劳动者的实际就业是带有歧视的,我曾经做过分析,一个是没有激励去提高职工的高技能,因为企业如果加大了企业培训,提高技能,而职工可以提前一个月不说什么原因就可以离开,企业为什么花钱给你提高技能呢?目前中高级技师是最为短缺的,与《劳动合同法》是有关的。一个职工如果工作不努力,企业很难对他进行处理,比如解雇,那么位置就占着,对新入职的就形成歧视。 [楼继伟]:由于刚才说到了,是标准工时制为基础的,而不是适合于灵活用工,那些外向型的以加工贸易为主的企业,有订单的时候,把工人招来,签订临时合同,没有订单的时候你先做别的什么。企业是灵活用工的。但是我们是标准工时制为基础的《劳动合同法》,使得这些企业都非常为难了,大量的工作机会给谁了呢?低技能的劳动者工作机会就少了。从产业来说,可能会因为成本上升转向其他国家去了。那么最终损害是谁呢?损害的是劳动者,减少了就业机会。本意是保护劳动者,但可能最终损害了一些劳动者的利益,还可能导致了薪酬的过快上涨。这几年薪酬的上涨是超过劳动生产率的,长期这样是不可持续的。这里有各方面的原因,不能说跟《劳动合同法》没有关系。 [楼继伟]:至于要不要修法,怎么修,财政部是个宏观部门、综合部门,看到这些问题要指出来,因为会对整个经济产生影响,财政在支出和收入方面也都受到影响,我们需要做出矫正。修法不是财政部的事,之前我在社会上学术活动中说了,今天在这里给大家回答问题,是部长身份,既然问到了,我也给你回答一下。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和央视新闻客户端记者]:楼部长您好,刚才您也提到了去年营改增并没有按照计划如期完成,我记得去年在这儿的时候您也曾经提到过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是让您最伤脑筋的事,我想问的是营改增没有顺利推出,是不是因为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改革突破的难点在什么地方?另外从目前来看,有些行业的营改增在实施之后出现了税负不减反增的情况,下一步如何能够保证实现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而且刚才您也提到了,这个营改增会带来减收,之后中央财政如何弥补地方财政减收? [楼继伟]:你一个问题,实际里面含的事太多了,我试着回答吧。首先,去年总理给的任务是“力争完成”,今年是军令状要完成。去年为什么没有“力争”下来?一个是情况太复杂,另外一个是去年的财政收入情况也不太好。营改增的历史,我不再回顾了,只是说确实到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这一揽子要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是个最大的难点,为什么难呢?因为人多。光是生活服务业就占大头,这四个行业占了大致960万户,因为生活服务业是非常多的,而且对应的这部分原来的营业税是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约80%。但是为什么必须做?营业税是一个按照每个企业的流转额、交易额征收的税,是妨碍了企业优化它的经营模式,比如说把某一个销售环节独立出去,把研发环节独立出去,独立出去就形成了新的交易额,交易额就要再征一次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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