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复合保温钢筋焊接网架混凝土剪力墙(CL建筑体系)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冀建市[2013]25号 2013-12-18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建筑节能新技术发展,满足计价的需要,按照《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3]6号)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复合保温钢筋焊接网架混凝土剪力墙(CL建筑体系)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将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本定额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二、本定额作为2012计价依据的补充定额,其费用标准按照2012《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建筑工程”有关规定计取。 请各地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推进本定额的实施,为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奠定计价基础。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附件:河北省复合保温钢筋焊接网架混凝土剪力墙(CL建筑体系)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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