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条款废止] 鲁地税发[1999]93号 1999-07-19 税屋提示——依据鲁地税函[2007]97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或已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自2007年6月27日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条款废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各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福利彩票发行收入,1999年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1999年0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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