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要求,形成了链条式的管理链,对加强税源管理、堵塞税收漏洞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但由于普通发票管理未纳入税控系统,且大多实行手工开票,对普通发票的领用、发售、核批等方面未作明确的要求,容易产生普通发票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税源流失。因此,基层建议: 一是严格加强对纳税人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的种类、限额、数量的审核审批。对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申请变更发票限额或增加发票使用量的,由管理员应实地核查,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纳税人的用票种类、使用限额和数量,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二是严格加强十万元版普通发票发售审批。对申请领用十万元版发票的纳税人要求帐册齐全,财务核算规范,且必须由责任区管理员实地调查核实,符合规定的报经分局长审核签署意见,由市局征管科审批。 三是新办企业原则上供应万元版以下(含万元版)发票,但因经营规模较大、确需使用十万元版发票的新办企业可在申报应税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且须由管理员调查核实,并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领用。 四是纳税人每次领购发票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特殊情况的由各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市局征管科备案。 五是对领用十万元版普通发票的企业,要列入各单位重点监控对象,加强跟踪管理。对领用其他普通发票的企业,要在进行税情监控、纳税评估及日常管理巡查时加强普通发票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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