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的民营企业,因公司准备进行生产线扩建,需要对公司一部分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属公司)上的职工住宅楼(住宅楼属职工所有)进行拆迁,并给住户进行一定金额的补偿。这部分补偿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第五十八条(六)的规定,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因此,贵公司进行生产线扩建发生的职工住宅楼拆迁补偿支出,按上述规定增加生产线的计税基础,依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